生活信息
经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调查核实,以下单位已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手续,具备开展住房租赁中介业务资质,现予以公示。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7:3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Copyright © 2023 {$SiteYuming} All Right Reserved.
fzwdgj
fzsite
房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