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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霸王条款” 本月起集中整治

转载 福州网2021/01/10 10:26: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安梓 1341 阅读 0 评论 21 点赞

  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我市从本月起启动集中整治!前日上午,由市教育局民管办携手本报共同举行的全市教培机构社会公益风尚暨培训合同法治工作会议,透露了上述消息。

  会上,市教育局民管办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如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

  同时,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防办学风险的通知》,对规范收费管理、加强资金风险防范和加强办学情况公开等方面作出要求,强调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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