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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起暂停受理上年度公租房申请

转载 福州网2021/01/10 10:23: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毛小春 470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公告,1月25日起暂停受理中心城区上年度公租房申请,2021年度相关申请受理事项将另行公告。1月23~24日为双休日,意味着1月22日为上年度申请受理的截止日。

  据了解,2020年7月以来,福州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启动了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并实行工作日常态化受理。为做好新一年申请条件的动态管理(主要涉及保障对象收入条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放宽等方面),确保新旧年份工作有序衔接,因此暂停受理中心城区2020年度公租房申请。受理截止后,已提出申请的家庭,经审核需补充申请材料的,须在接到相关审核单位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审核单位可予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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