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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退役士兵年底前可申办社保接续 需带这些材料

转载 福州网2019/05/26 09:56: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12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凡是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如果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的问题,可以提出补缴申请。接续申请办理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申请后逾期未办理完毕的可以继续办理,但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

  未参保的允许参保 断缴的允许补缴

  退役士兵如何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据了解,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若是其他情况,直接到档案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在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申请办理时需带这些材料

  服役相关材料: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则不需要提供。

  个人相关材料:1.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5份);2.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5份(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视同原件)。

  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凭证。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予以解决。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全市各地开设咨询热线

  为做好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全市各地开设了咨询热线。咨询热线服务时间为5月5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15:00~17:30)。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电话:87591701、87591702。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83302100、83308100。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鼓楼区87627172;台江区83816369;仓山区88036053;晋安区87300670;马尾区63198298;长乐区28770006;福清市85167181;闽侯县22987035;连江县26161096;罗源县26839500;闽清县22310118;永泰县2487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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